年末城镇登记失业2535人,比上年减少32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年末新增城镇就业4965人。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42元,增长9.3%;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353元,增长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73元,比上年增加2295元,增长8.8%。其中工资性收入16282元,增长6.2%;经营净收入5106元,增长8.4%;财产净收入1947元,增长11.8%;转移净收入5038元,增长17.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754元,比上年增加1286元,增长6.6%。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增长4.7%、衣着支出增长9.5%、居住支出增长2.1%、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12.5%、交通通信支出增长6.5%、医疗保健支出增长10.9%、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16.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00元,比上年增加1229元,增长9.3%。其中工资性收入5569元,增长6.5%;经营净收入5646元,增长6.3%;财产净收入313.4元,增长13.0%;转移净收入2972元,增长21.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699元,比上年增加974.3元,增长10.0%。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增长8.3%、衣着支出增长7.2%、居住支出增长8.1%、生活用品及服务增长6.5%、交通通信增长8.5%、医疗保健支出增长24.6%、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20.7%。 年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38951人,其中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7201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4909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2806人;失业保险参保11756人;工伤保险参保12710人;生育保险参保5453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501814人。 年末全县共有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5个,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1324张。社区服务设施31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86%,比去年提升5.0个百分点。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达到8192人和36852人,分别比去年减少3697、10819人。 2018年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胜利。在前4年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基础上,扎实开展“脱贫摘帽决胜年”活动,坚持集中财力、对标补短,统筹安排“22+3”专项资金5.27亿元,实施“五大会战”项目785个,20个乡镇、51个贫困村道路通行、公共服务、教育医疗、电力通信、文化广电、安全用水全部达到行业标准,五年累计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383户9992人,累计实施危房改造14252户,基本实现“穷窝”换新居、人人能安居的目标。23个贫困村、15215人如期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0.82%。 十四、名录库基本信息 年末全县共有从事一、二、三产业的各类法人单位3203个,产业活动单位437个。在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为2055个,事业法人单位420个,机关法人单位(国家机关和政党机关)77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64个,其余法人单位587个。在法人单位中,规模以上工业69个,限额以上商贸50个,取得资质的建筑业15个,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个,限上服务业25个。 年末全县社会从业人员32.21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2.51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4.61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5.09万人。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的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公报中林业、渔业、农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环境保护、人口、卫生和社会保障数据来源于林业局、农业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电信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开江支行、旅游局、商务局、财政局、教科局、文广新局、环保局、公安局、卫计局、人社局和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问题,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全年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采用全市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