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48万人,发放低保金6805.3万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16万人,发放低保金5713.9万元;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5230人,发放特困补助金2931.1万元;城镇特困人员102人,发放特困补助金98.5万元。全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725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194.7万元;临时救助人口1157人,发放救助金179.6万元。 年末城镇新增就业627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 %以内。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30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10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7万人,支付失业保险金826.9万元,失业保险覆盖面100%。 说明: 1.本公报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据以《苍溪统计年鉴—2019》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工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3.总人口由县公安局提供,出生、死亡人口由县卫健局提供。 4.农业基础设施、交通、通信和邮电、教育和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城镇发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由县级相关部门提供。 5.本公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对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