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释 [1]本公报中2017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以《来宾市统计年鉴(2018)》数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略有差异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 常住人口指在合山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合山、外出合山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 [4]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二、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末总人口来自市公安局;港口数据、公路里程,公路和水路运输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旅游数据来自市旅游局;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来宾中心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市金融办;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进出口贸易、专利数据来自贸易与科技局;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文化站、娱乐场所、报纸、期刊、图书、广播、电视、体育数据来自市文体广电局;卫生事业、新农合数据来自市卫计局;社会福利事业数据来自市民政局;气象数据来自来宾市市气象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事故数据来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森林资源来自市林业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市环境保护局;城市污水处理、建成区绿地覆盖率来自市住建局;其他数据均来自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