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健康发展。2018年年末,全市设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73家,其中综合医院12家、中医医院1家、专科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17家、厂矿医务室(个体诊所)76家、村卫生室148家、公共卫生机构16家、医学在职培训机构1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3780张,卫计从业人员607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053人、注册护士1985人。 十二、环境保护 生态创建扎实推进。2018年10月我市成功上榜江苏省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12月我市在广西南宁召开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上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并授牌。2018年我市PM2.5均值为44.8ug/m3,同比下降1.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1天,优良率为68.8%,同比减少48天,下降13.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沙河水库、大溪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水源地水质状况持续良好。 节能降耗常抓不懈。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478.53万吨标准煤,在规上工业产值增长14.7%的情况下,能耗同比下降3.2%。规模以上工业万元产值能耗为0.3799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5.6%。 十三、人口与就业 城镇化率稳步提高。2018年年末,全市户籍人口79.04万人,比上年减少0.06万人,其中,男39.72万人,女39.32万人。总户数26.45万户。人口自然增长率0.76‰。全市常住人口76.3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6.11万人,城镇化率60.4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城乡就业统筹发展。201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49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68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50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490人,支持成功自主创业2815人,引领大学生创业人数419人,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70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82%。 十四、社会保障与人民生活 扩面提标有效推进。2018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三大保险”综合覆盖率以及城乡社会保险参保率均超98%。全市纳入低保的对象有2753户、4449人,其中城市250户、378人,农村2503户、4071人。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874人,其中集中供养534人、分散供养1340人。全市有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5895户、10617人。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18年,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424元,增长9.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489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08元,增长8.7%。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分别高于GDP增速0.2和0.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91,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居民的“口袋”更加充实。 注:1.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除注明按可比价格计算外,均按现行价格计算。 2.公报中数据均为快报数,实际引用请以统计年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