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61.55万人,其中,城镇25.32万人,农村36.23万人,城镇化率比去年提高2.79个百分点,达到41.14%。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0.97‰,死亡率为6.1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79‰。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999元,同比增长10.4%。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45元,同比增长1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15元,同比增长8.6%。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8607.3元,同比增长11.4%;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17435元,同比下降8.4%。 2018年,城市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17.03万人次,发放最低城市生活保障资金5549.3万元;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19.5万人次,发放最低农村生活保障资金3450.6万元。 2018年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数为34.83万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29万人,企业离退休参保人员1.2万人,机关养老保险人数(含在职和离退休)2.0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2.9万人,参保率达到9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9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2.3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2.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3.64万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8年全县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92%,地表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1%,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6%。森林资源蓄积量增长率达到4%,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4%。全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000公顷,其中中央投资完成造林面积53公顷,当年新封山育林1200公顷。 2018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同比下降50%,死亡4人,同比下降42.9%;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252。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起,同比下降60%,死亡3人,同比下降50%;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其它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农业、环保等指标数据待返回)。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节能降耗数据以省统计局公布数为准,本次公报不予公布。 4、非统计直接口径的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