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能力增强。全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20天。59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实施气代煤、电代煤改造5924户,5000户群众实现生物质清洁取暖。泗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治理农业面源污染40万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项目全面完成,348家规模养殖场配建了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 十、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生活改善提升。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591元、增长9.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71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79元、增长9.4%。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达到13718元和8687元,分别增长8.2%和9.1%。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建筑住房面积37.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0.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 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城镇新增就业287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47465人,缴纳保险金4939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38050人,交纳保险金1370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4813人,交纳保险金1395万元。工伤保险参保职工40785人,缴纳保金623万元。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495人,缴纳保险金766万元。全县共有离休、退休24286人,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72081万元。全县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4100万元、工伤保险支出696万元。 社会救助能力增强。全县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实现“十三连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18元。共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6个,床位达2088张,收养各类人员1269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45元提高到390元。全县城镇低保对象1780户3192人,发放低保金1352.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3820户21532人,发放救助金6243.9万元。农村五保供养人员1231人。 说 明 1.公报所列地区生产总值(简称GDP)、增加值指标为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市统计局核定的年快报数或初步核算数。 3.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从2011年起提高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标准,其中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额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4.国家统计局对月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进行了完善,即将月度投资统计的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企事业组织,并将这一统计范围定义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起点标准,从计划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农业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反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