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71个,年末在册低保对象2.40万人,养老机构46个,床位4955张,收养人数2198人,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均达100%。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共医疗救助2956人次,发放救助金2200万元;与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联合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为3761名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一份2017年大病保险。新增50个避灾安置场所。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674对。 十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其他社会事业 据初步统计,全县平均降水量1667.3毫米,全县水资源总量为10.19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为1339立方米。森林面积78.89万亩,全年共完成绿化造林0.69万亩,其中平原绿化0.17万亩,山地造林0.20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5.2%。 地表水市控以上站位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70%,高于上年10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4%,PM2.5浓度27ug/m3,下降12.9%,主要污染物COD下降6.11%,氨氮下降13.63%。全县拆违572万平方米,完成“三改”总量551万平方米。新增城镇污水管网163.8公里,河湖库塘清污(淤)122公里,累计达171万立方米。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2%。 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225起,比上年下降8.9%;交通事故死亡人数73人,比上年下降15.1%;刑事案件立案数1136件,比上年下降18.4%。 注: ① 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② 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三次产业划分执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③人均GDP按户籍人口计算。 ④第三产业增加值构成中,其他服务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