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2017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6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7%。全县共培训劳动力13003人,其中:劳务品牌培训750人,创业培训750人,两后生学历教育培训888人,农村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示范性培训900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0人,农业生产技能培训1200人,果农技术培训2500人,畜牧业生产技术和服务培训650人,全年全县劳务输转10.66万人,创劳务收入20.4亿元。 【社会保障】截止2017年底,全县共有2313户5454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114.47万元;共有12662户48358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8886.34万元;全县有特困供养人员1987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985人(分散供养1945人、集中供养40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2人,共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092.08万元,其中: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091.19万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0.89万元。征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4799万元,征缴失业保险费157万元,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086万元(其中财政代缴3196万元),征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63万元,征缴工伤保险费228万元(其中财政代缴109万元),征缴生育保险费210万元(其中落实审计整改补缴2016年度生育保险费19万元,财政代缴2017年生育保险费14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2.86万人,参保率96.73%,续保率97.52%,发放率100%。 注释: [1]公报中生产总值及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等价值量指标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 [2]第一产业增加值不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 [3]第二产业增加值不包括工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和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增加值; [4]第三产业增加值包含农、林、牧、渔服务业,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增加值; [5]2017年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