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54元,增长8.1%;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96元,增长8.9%。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城乡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80032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保缴费人数142396人,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42025人;全年我县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37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1%。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22389人,其中,城镇居民3042人,农村居民19347人。 注: 1、本公报所使用的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以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增速按当年价计算。 3、自治区从2013年开始对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统计,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投资不再纳入统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