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县环境保护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三同时”执行合格率100%,农村饮用水源达标率为77.94%,全年空气优良天数309天,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0.1%。 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起,其中,工矿事故0起,死亡0人,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244万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户数14.1万户,户籍总人口48.17万人,人口性别比为112:100。年末常住总人口37.58万人,比上年增长4.8%。人口出生率22.1‰,死亡率8.2‰,自然增长率为14.2‰。城镇化率43.04%,比上年提高1.44个百分点。 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52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为8135元、2971元、625元、302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27元,比上年增长8.54%,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为13993元、4197元、1685元、355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82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为6069元、2334元、124元、1855元。 全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458元,其中食品烟酒、居住、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交通通信分别占比37.7%、21.8%、7.2%、7.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331元,其中居住、食品烟酒、教育文化娱乐、交通通信支出分别占比19.4%、35.4%、8.9%、11.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91元,其中食品烟酒、交通通信、居住、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分别占比43.1%、4.9%、22.6%、8.9%。 2017年,五项社保累计参保人数达127430人次,征收保费2215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11052万元,失业保险515万元,医疗保险9762万元,工伤保险456万元,生育保险36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86705人次,征缴保费2320.2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8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1万元,工伤基金支出33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付914万元。 注释: 1、人口、户数来源于公安局。 2、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来源于卫计局。 3、地区生产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