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33起,同比上升3%;死亡2人,同比净减少2人,同比下降50%;受伤2人,同比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112.33万元,同比上升191.28%。其中,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死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2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9.2万元;火灾事故26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3.13万元;水上交通无事故。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2015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62577人,其中男性人口285112人,女性人口277465人,全市常住人口(指常住本市半年以上人口)52.1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7.2%。。全年出生人口5980人,人口出生率10.07‰,死亡人口2556人。人口死亡率4.3‰,出生政策符合率91.66%。 人民生活:2015年,全市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为18550元,同比增长9.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67元,同比增长9.6%。其中,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582元,同比增长8.5%; 城市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6.7%;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3.45平方米。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4430元,同比增长8.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862元,同比增长8.0%;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8.2%;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8.81平方米。 社会保障: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0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5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4.3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3.0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35万人。为22838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资193元,月人平养老金达1548 元。乡镇事业单位389 人,月人平增资221元,月人平养老金达2319元。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422人,占年计划5700人的111.56%;介绍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47人,完成年计划1000人的164.70%,其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56人,占年计划1300人的112.00%;城镇失业率为3.40%。开展创业培训1866人,创业带动就业4924人;培训劳动者30001人,其中开展在岗双技能培训22053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1475人、城镇劳动者培训1612人、农村劳动力培训4861人。 我市现有城市低保对象9200人,人均补差240元,全年发放低保金2700多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0600人,人均补差135元,全年发放低保金3200万元。全市共有农村福利院13所,现有农村五保对象2186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802人、分散供养对象1384人。供养金全部实行市级统筹、按季社会化发放,现行农村五保财政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4100元/人每年,分散供养2900元/人每年。为确保农村五保患病后能够得到有效救治,为每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90元,使这部分社会最弱势的群体多渠道地享受医疗保障和救助。全年共救助城乡贫困对象889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980万元,并支出100余万元资助3.3万余名城乡低保参保参合。全年共募集慈善款物近200万元,救助620余名贫困高中生;救助200余名贫困大学生;救助各类大病患者523人。今年我市先后遭受低温雨雪、冷冻、暴雨等多种自然灾害袭击,全年已下拨救灾款760万元,下拨救灾棉被2300床、棉衣裤900套、大衣850件,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4.8万户16.6万人的基本生活,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数据来自统计局和各有关部门。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数。 4、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标准由过去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由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