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与计划生育、扶贫 年末全县总户数17.8万户,年末户籍人口45.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14万人,非农人口10.96万人;男性人口23.24万人,女性人口21.86人。年内共出生人口4362人,死亡人口2739人;人口出生率为9.56‰,死亡率为6.0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56‰;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0: 109。年末常住人口40.62万人。 全年减贫人数为11028人;贫困村累计投入项目资金7537万元;解决了23个贫困村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完成移民投资349万元;互助资金总额达2257万元,建有互助小组2443个,14093户农户加入互助社(其中贫困户4499户),农户入社率87%,其中贫困户入社率92%,累计发放借款12509户13057万元;发放扶贫小额贷款868户共3420万元;选派了97名贫困村第一书记。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851元,比上年增加1961元,增长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311元,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16元,比上年增加846元,增长10.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440元,增长10.3%。 就业形势良好。依托产业继续高位推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535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94人,劳务收入24.4亿元,农村劳动力开发输出转移就业16.81万人;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2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2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劳务品牌培训22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090人;新增创业2228人,带动就业5570人;230名返乡农民工成功创业,51名大学生实现创业。 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完成44.83万人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登记率99.91%;完成了采集、清理、核对237个单位9937人的数据信息;社保卡成功制卡20.77万张,激活17.49万张,实现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各类保险覆盖人数累计40.2万人次,征收各类保险基金6.4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6.52万人参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33万人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4万人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2万人参保,工伤保险2.4万人参保,生育保险1.11万人参保,失业保险1.72万人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16.5万人。 社会救助保障有力。城市低保月保障对象10131户、19081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5247万元;农村低保月保障对象为1.11万户、2.53万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205万元;救助城市患大病困难对象1015人,共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403.8万元;救助农村患大病困难对象1170人,累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54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70%;纳入五保对象2296人,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69%,集中供养率达到50%,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406万元;健全完善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新增改造养老床位370张;建成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8个;供养孤儿共计175人;救助“三无人员”129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率达95%。年末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4家、床位1240张。 注:1.公报中各项经济指标为快年报数,部分行业数据来自相关主管部门,今后使用资料以《旺苍统计年鉴-2015年》公布数据为准。 2.生产总值及各行业增加值总量指标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工业、农业、建筑业产值总量指标为现价,增长速度按现价计算。 3.人口数据为公安年报数据,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出生性别比和自然增长率为计生年报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