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91元,同比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996元,同比增长5.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45元,同比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047元,同比增长9.7%。 全年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3535人,同比增长7.1%。其中:城镇职工12927人,同比增长7.0%;城乡居民170608人,同比增长6.5%。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4794人,同比增长12.4%,其中城镇职工17059人、城镇居民37735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87578人、同比下降1.9%,新农合参保率为96.2%、同比回落1.2个百分点(详附表七)。 附表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
随着国家扶持政策力度逐步加大,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9013户17614人,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097户1516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916户16098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384人,比上年减少11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3%。 十一、资源、社会治安、安全生产 年末全县耕地总资源51641.8公顷。其中:园地1765.25公顷,林地125584.54公顷,草地6456.78公顷。 初步测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189689吨标准煤(煤炭消费量117880吨标准煤,电力消费量37120吨标准煤,燃油消费量34350吨标准煤,石油气和天燃气消费量339吨标准煤)。其中:规模工业能源消费量6.1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