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2017年全市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487万元,其中城镇1000万元,农村2487万元;年末低保人数5362人,其中城镇1463人,农村3899人;实施医疗救助支出946万元,其中住院906万元、4376人次,门诊40万元、1516人次;年末拥有收养性单位(敬老院)15个,床位4654张,收养人数2101人。年末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13356人,全市共有8677名残疾人享受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3398名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361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为有需求的682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1902人开展了助听、助行、助明、精防工程及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对161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宜居工程改造。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共计发放各类补助2933万元。 注:(1)本公报所列2017年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以前年度数据均为年报数。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未作机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