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有私营企业1681户,比上年增长14.5%;登记从业人员9535人,增长8.4%;注册资金76.2亿元,增长8.6%。个体有证工商户17020户,下降21.4%;登记从业人员33613人,增长3.3%;注册资金8.2亿元,下降3.9%。?
九、人口 全市总人口335827人,总户数140920户。其中:城镇人口305435人,乡村人口30392人,人口城镇化率90.95%;市区人口132608人(不含东兴办事处人口),乡镇人口203219人。在总人口中,少数民族38894人。其中:蒙古族17756人、回族5631人、达斡尔族3641人、鄂温克族417人、鄂伦春族88人、其它少数民族11361人。在总人口中,男性168403人,女性167424人,性别比为100.58(以女性为100)。 全年迁入人口3048人,比上年增长24.71%;迁出人口5406人,增长5.54%。出生人口1484人,增长12.25%;出生率4.4‰,上升0.2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723人,下降13.4%;死亡率为8.1‰,下降1.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7‰。 十、人民生活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53元,增长7.7%。
十一、资源和环境保护 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共完成义务植树80万株,四旁植树15万株。 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97个,环评执行率达100%。全年总用电量41606万千瓦时,下降18%;燃煤总量144.17万吨标准煤,下降18.65%。单位GDP能耗1.21吨标煤,下降4.0%。 注:本公报个别指标为快报数,涉及部门数据均为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