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528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7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以内;高校毕业生自助创业23人,城镇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成果继续巩固。 各类险种参保人数达到16.3万人,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9215人,工伤保险参保22738人,生育保险参保21658人,失业保险参保20897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26766人,城镇居民医疗参保11661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40558人,参保率100%,续保率100%,代扣代缴率100%。 2017年享受城市低保户361户557人,发放低保金322万元;享受农村低保户820户1695人,发放低保金561万元。 十三、环 境 环境:全年县级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3.8%,与上年相比上升10.3个百分点。城市超标天数比例为31%。 全县四类区域噪声总体水平为良好。全县昼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为一级,夜间道路交通噪声为一级。 工业废水排放量84.77万吨,其中COD(化学需氧量)排放588.63吨,氨氮排放346.85吨;城市生活废水排放量486.37万吨,其中COD(化学需氧量)排放879.8吨,氨氮排放131.96吨。 工业废气排放:二氧化硫排放22907.03吨,氮氧化物排放21226.28吨,烟粉尘排放87183.94吨。 十四、全社会用电量 全社会用电量470.4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2%(包括五彩湾地区4家自备电厂的全部用电量)。其中,全行业用电469.9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0.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9%。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均为现价,其增速是按可比价计算,数据均为初步核算数。 2、地区生产总值数据、人口数据包括兵团;其余的经济社会各项指标如没有特殊说明的均不包括兵团数据。 3、资料来源:本公报中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来源于县统计局,其他数据来源于县相关部门。其中,畜牧数据来源于畜牧局;招商引资数据来源于招商局;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财政局;金融信贷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奇台县支行;文化、旅游、广播和体育数据来源于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数据来源于卫计委;城市建设数据来源于住建局;安全数据来源于安监局;人口数据来源于公安局;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低保数据来源于民政局;环境监测数据来源于环境保护局;全社会用电数据来源于供电公司,其中4家自备电厂数据来源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