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泉书院遗址公园一期工程完工,维修历史建筑33处,新建农村文化礼堂20家,成功举办第十届中国书画节、“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人物作品大展、“情满非遗、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展、“我们与你在一起”大型诗歌公益活动朗诵会、全球华语诗歌大赛和国际越野跑挑战赛、县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等活动。 九、环境和卫生 全县54处劣Ⅴ类水、91处Ⅴ类水和138处Ⅳ类水整治到位。浦阳江上仙屋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全县51条支流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浦阳江获评浙江“最美家乡河”,浦江“五水共治”公众满意度位列全省第一,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列全省第五。 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达84.9%,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PM2.5浓度均值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完成河库塘清淤200万立方米、新建绿道54公里,浦阳江生态廊道荣获首届“浙江最美绿道”称号,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18公里、提标改造污水管网17公里,新建城区污水管网29公里,东部乡镇污水管网17公里。 全年新建养老床位400张,建成居家养老中心“快乐老家”医疗服务点45个,集中供养儿童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成立全省首个县级残疾人服务中心。中国红十字会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入户浦江,顺利通过省级红十字示范县复查。 九、人口和收入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1.97万人,比上年增加0.15万人。城镇化率61.0%,比上年提高个0.4个百分点,年末户籍总人口40.07万人。 据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52元,比上年增长9.4%,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1654元和19611元,增长8.4%和9.8%,城乡收入比为2.1:1。 浦江县统计局 二0一八年四月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本公报所列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自2013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以此为背景,计算新口径浦江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分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部分指标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