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卫生、体育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286个,其中医院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个,其他卫生机构1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卫生院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3个,村卫生室23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个。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99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96人,注册护士746人。药师96人,技师(含检验师)129人,其他(含见习医师)224人。全县乡村医生和卫生员477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598张。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2011年国家统计制度改革,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