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含诊所、卫生所室、村卫生室)213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个,村卫生室130个。床位数1843张,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2168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715人,注册护士835人。 全年专利申请数1308件,下降35.8%,专利授权数325件,下降29.3%。 九、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9.09万人,常住人口44.4万人,比上年增加0.4万人。城镇化率46.71%,比上年提高1.89个百分点。全年婴儿出生率12.40‰,比上年提高2.05个千分点;死亡率5.8‰,提高3.1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0.33‰,下降7.32个千分点。 城乡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03元,增长9.9%,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9088元,增长9.3%,农村民可支配收入11804元,增长9.2%。 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626家,参保人数54894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418家,参保人数22512人。 注:[1]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口径为500万元以上项目和房地产投资。 [6]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指标总量和分项之和有微小的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