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2017年,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46.5元,增长8.8%,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00.6元,增长8.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20.5元,增长9.1%。 2017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19.79万人,缴纳养老保险费3.75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66万人,缴纳养老保险费0.45亿元;企业单位18.13万人,缴纳养老保险费3.30亿元。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5.29万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34亿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111.0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3.87万人,缴纳工伤保险费859万元。参加失业保险 3.3万人,缴纳失业保险费976万元。 2017年末,全市有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机构25个。社会福利院1所,收养孤儿42人。敬老院21所,集中供养老人289人。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2881户,保障人数5086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2976.09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13430户,保障人数35448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8218.53万元。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08起,比上年减少4起,下降3.6%;死亡42人,比上年增加3人,增长7.7%;受伤107人,比上年减少39人,减少26.7%。事故造成经济损失375.38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03起,死亡37人,受伤105人,经济损失23.38万元。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9人/亿元,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1.17。 注: 1.本公报中2017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统计图中2012-2016年数据为年报数。 2.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从2015年起,“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更名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各项存款余额中,“储蓄存款”更名为“住户存款”。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已对研发支出未计入部分进行了补充核算。 4.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2014年起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一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选、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存在不可比的差异。 5.2017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不包含消防事故,统计口径与上年不可比。 6.此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7. 本公报中部分统计数据来源单位有:茂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市科工商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信宜市支行、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