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有1个体育馆,7个全民健身广场(包括乡镇健身广场),2个标准游泳池,3个室外篮球场、1个室内篮球场、1个网球场、1个田径场、1个射击场和1个举重房。2017年,县体育局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13-2016年度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年获得国家级奖项1人,省级奖项3人,市级奖项20人。 十、人口、资源与环境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21.74万人,比上年增加0.1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51.63%,比上年提高0.56个百分点。年末全县户籍人口为26.76万人,比上年增加0.0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80万人,比上年增加1.14万人;乡村人口16.97万人,比上年减少1.07万人。 年末户籍人口的主要构成:男性13.92万人,占52.0%;女性12.85万人,占48.0%。2017年全县出生3663人,其中男孩1906人,占比52.0%;女孩1757人,占比48.0%。 物产丰饶,资源富集。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有瓷土、稀土矿等14多种,其中铁矿储量856.4多万吨,平均品位53.2%,稀土矿储量6349.6万吨,瓷土储量335.3万吨。水能资源充沛,蕴藏量达14.9万千瓦,电力、供水充足,是全国首批100个电气化试点县之一。地热资源量大品优,高温、南方稀有的含氡温泉,具有独特养生保健功效,有国家4A级景区云天海温泉原始森林度假村、国家3A级景区新丰江源温泉旅游度假山庄,温泉开发初具规模。旅游资源独具特色,境内有省级自然保护区云髻山(主峰海拔1438.8米,为珠江三角洲最高峰)、市级自然保护区鲁古河水库、樱花峪、九栋十八井、西莲山、丹桂山竹林寺、梅坑温泉等旅游休闲景区景点。高山生态农业特色鲜明,新丰佛手瓜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获评“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大丰农场“蝉红”牌红茶获“广东手信”称号,仙堂山牌红茶获省级名优茶质量特等金奖,两项高山茶品牌获全国“中茶杯”一等奖。 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新丰是广东省东江流域重要支流新丰江的源头,新丰江水库(万绿湖)主要水源地。境内林木葱郁,植被繁茂。森林覆盖率高达80.79%,在全省县级排名第四;森林蓄积量1048.5万立方米。崇山峻岭,有大小山峰1109座,其中千米以上的山峰65座。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国家Ⅱ类水标准。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有鲁古河国家湿地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云髻山,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广东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广东省林业重点县,名副其实的“广东香格里拉”。 全年总降雨量1704.9毫米,比去年减少了1030毫米;最大降雨量120.8毫米,比去年增加了2.1毫米;雨期天数153天,比去年减少了32天。全年最高气温38.1℃,最低气温-0.1℃,年平均气温20.9℃。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据城乡居民抽样调查,2017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03元,同比增长10.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63元,同比增长10.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30元,同比增长10.2%。 图92013-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图102013-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31762人,下降12.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336人,增长0.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4194人,增长0.1%;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496人,增长7.1%;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961人,增长1.2%。2017年,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全年征缴2.22亿元、支出2.32亿元;其中医疗保险全年征缴6034万元,增长4.1%;医疗保险全年支出4722万元,增长17.8%。 年末全县拥有社会福利机构8所(敬老院7所,社会福利院1所),敬老院收养人数80人,同比下降3.6%;全县五保户928户,同比下降1.4%。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6758人,同比下降19.6%;其中:城镇622人,下降24.1%;农村6136人,下降19.1%。 2017年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60起,同比增长100%;死亡11人,同比增长120%;受伤7人,同比下降58.8%。直接经济损失288.66万元,同比增长57.8%。其中: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起,同比增长10%;死亡10人,同比增长100%;受伤7人,同比下降58.8%;直接经济损失122.6万元,同比增长408.3%。2、消防火灾事故48起,同比增长140%;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98.06万元,同比下降38.3%。3、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68万元。 注:1、本公报中2017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统计图中2013-2016年数据为年报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标准,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标准,年零售额5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标准,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