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9 2011-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40237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人数为432602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78277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22113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44801人,其中农民工25105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23011人。 全年全县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7582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124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2187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93万元。 年末全县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床位数190张。全年全县救助人数共81145人,其中城市低保7582人,农村低保12187人,农村五保1692人,城乡医疗救助46837人,流浪乞讨救助3509人,优抚医疗救助4558人,临时救济4780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500余万元。 年末县城建成区面积14.6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为647.83万平方米, 绿化覆盖率达到44.37%;绿地面积为625.92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2.87%;公园绿地面积为54.66万平方米,人均公园面积11.37平方米。 十一、资源和环境 年末耕地保有量105.41万亩。年末全县森林面积34.98万亩,森林覆盖率15.6%。全县年降水量319毫米,比上年减少257.4毫米。 按《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评价,2015年县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天数329天,同比减少10天,其中一级天数达到93天,同比增加7天。综合污染指数1.70%,PM10浓度均值为0.083毫克/立方米。 年末全县城县污水处理率90.0%,与上年相持平;县区城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连续四年达到100%。全县集中供热普及率96%,提高6个百分点。2015年天然气新增用户5907户,年末用户达42407户,其中民用用户41987户。 公报注释 :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 6.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原有指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更为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部门数据由行业管理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