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007-2013年收入为农民人均纯收入) 年末全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10764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965元,增长1.3%。 年末全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19861人;参加行政事业养老保险9622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9102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34025人;参加失业保险10100人,参加工伤保险29856人,参加生育保险16908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495人,创业带动就业582人,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26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782人。全县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1314人,年发放保障金674万元;农村居民4001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342.9万元;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28733人,发放养老金3149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6316人(含遗属 441人),发放养老金16059万元;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3383人(含遗属322人),发放养老金13811万元。 社会化发放率皆为100%。 十一 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 全年能源消费总量348.21万吨标准煤,下降2.37%。万元GDP能耗3.84吨标准煤,下降4.48%,万元GDP电耗2180千瓦时,下降1.62%,万元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7.82吨标准煤,下降8.54%。终端生活能耗量分区域看,城镇生活耗能7.21万吨标准煤,增长110.2%,乡村生活耗能9.8万吨标准煤,增长54.6%。其中城市居民用电量4345万千瓦时,增长17.0%,农村居民用电量7520万千瓦时,增长5.7%。 全县二氧化硫减排量340吨,为上年的113.3%;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60吨,为上年的640%;氨氮减排量14吨,为上年的933.3%;氮氧化物减排量210吨,为上年的116.7%;烟尘减排量230吨,为上年的127.1%;工业粉尘减排量为340吨,为上年度的135.5%;治理污染投资基金为5048.32万元,为上年度的76.9%;本年施工项目为11个,为上年度的50%;当年完成项目为9个,为上年度的40.9%;新增处理废气能力为105.5万标m3/时,为上年度的109.9%。全县育种育苗面积5400亩,造林面积1800亩,未成林、成林抚育管理面积13700亩,零星植树80万株。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天数为283天,为上年度的100.7%。 全年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9起,死亡9人。全年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为0,较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0。 注: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除标注的公安部门人口数以外,其他人口数由上级统计局根据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而得。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6、交通、通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环保、安全生产等资料和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 7、根据国家修定的新的空气质量标准,2015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天数基数有所调整。 8、根据国家统计局实施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从2014年开始,原有指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更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