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行政区域面积1253.53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7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8.12万亩。全年营造林合格面积0.9万亩,实有林木面积率33.31%。城区绿化面积584.62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0.11%。 全年全县全社会用电总量10.87亿千瓦小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0.77亿千瓦小时;第二产业用电6.65亿千瓦小时,其中工业用电6.5亿千瓦小时;第三产业用电1.2亿千瓦小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26亿千瓦小时。 全年全县实际用水量11048万立方米,其中第一产业用水8740万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701万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160万立方米;生活用水1175万立方米。 年末全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3.2%。 全年平均气温12.0℃,极端高39.3℃,极端低于-12.8℃,日照时数2293.2小时,无霜期215天,降水量492.5毫米。 全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7起,其中,发生火灾17起。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6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4人,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0人。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部门数据尚未经上级反馈,如需了解请咨询相关部门。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