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有群众体育协会组织8个,共建成67条健身路径。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天数365天,达到二级的天数351天,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区5个,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47.92%。全市森林覆盖率为34.32%。 十一、人口、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居民生活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384363人,其中:男性191415人,女性192948人。少数民族人口162892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2.4%。出生人口4324人,死亡人口5040人。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7.1万人,比2016年下降0.2%。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0.45‰、6.89‰、3.56‰,城镇化率达74.2%。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014人,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49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4%。 根据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39元,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8元,增长9.3%。 全年共投入扶贫资金53745.9万元,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903人,未脱贫人口5596人。 全年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0个,提供床位 725张;社区服务机构91个,提供床位709张,收养救助人数546人。全市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8602人,共支出城镇低保资金11973万元;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431人,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1727.71万元。 年末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8000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113300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266815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4308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903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4020人。 注:1、本公报部份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统计数据以《2017年个旧市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为准。 2、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