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7年末全县总人口22.05万人,其中男11.57万人,女10.48万人,0-17岁5.91万人,18至34岁5.99万人,35岁至59岁7.00万人,60岁及以上3.14万人。2017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6.9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33万人,城镇化率为25.5%。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16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0.9%。其中工资性收入3405元,增长11.1%;经营净收入2497元,增长8.4%;财产净收入143元,增长12.6%;转移净收入1171元,增长15.6%。 全年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5702元,增长10.9%。其中,食品烟酒支出2054元,增长9.1%;衣着类支出260元,增长10.6%;居住类支出1358元,增长1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支出272元,增长7.1%;交通通信支出624元,增长9.1%;教育文化娱乐类支出705元,增长14.6%;医疗保健支出353元,增长12.4%;其他用品和服务类支出76元,增长11.8%。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72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15501元,增长8.1%;经营净收入1416元,增长9.9%;财产性收入2837元,增长6.1%;转移性收入2018元,增长12.2%。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871元,增长8.5%。其中,食品烟酒类支出4146元,增长8.5%;衣着类支出575元,增长6.5%;居住类支出4330元,增长1.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支出703元,增长2.8%;交通通信类支出1335元,增长49%;教育文化娱乐类支出2106元,增长4.5%;医疗保健类支出462元,增长12.4%;其他用品和服务类支出214元,增长32.1 %。 2017年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825元,同比增长10.5%。 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6 .0%,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9.9%。 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606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13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187988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3962人。。 2017年,城镇居民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累计发放719 万元;农村居民领取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累计发放 5972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平均气温19.6℃,全年平均降水量2426.1毫米。 全县森林面积211万亩,森林覆盖率77.0%(含石山灌木林)。杉木面积43万亩,八角面积21万亩,油茶面积29.5万亩,核桃面积33万亩。森林蓄积量490.3万立方米。 县城区规划面积8.59 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5.0平方公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92平方米;城镇污水处理率83.0%,城镇供水总量 241万吨,用水普及率达 95.1%。 年度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目标控制量以内;单位GDP能耗0.2277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上升1.5%。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5人。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凤山县统计年鉴-2018》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本公报资料来源: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县财政局);金融数据(中国人民银行凤山县支行);农业机械总动力(县农机局);交通运输数据(县交通局);教育数据(县教育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数据(文体新广局);卫生数据(县卫计委);社会保障数据(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城市环境数据(县住建局);安全生产事故数据(县安监局);林业数据(县林业局);耕地数据(县国土局);旅游数据(县旅发委);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专业统计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