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以上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累计实现总产值21.48亿元,比上年增长40.5%。签订合同额43.95亿元,增长28.9%。全年资质以上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7.6万平方米,增长10.3%。 全部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1.13亿元,比上年增长10.9%。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7.64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5.25亿元,增长18.1%。
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30.81亿元,增长140.5%;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3.45亿元,增长12.9%;第三产业完成投资60.99亿元,下降5.3%。工业完成投资13.45亿元,增长13.8%。民间投资总额86.15亿元,增长17.7%,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为81.7%。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7.59亿元,比上年下降45.8%。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2.3万平方米,下降16.1%。商品房销售面积19.69万平方米,增长41.9%。 五、交通和电力 公路总里程263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十天高速)68公里,国道(G316、G210)128公里,农村公路2434公里。公交线路4条,年末公共汽车44辆。出租汽车172辆。 阳安铁路横贯全境,境内全长70公里,阳安铁路新增二线西乡段65公里正在建设中。 拥有航道113公里,有4个港口和11个渡口码头,拥有客货运输船舶80余艘。 距汉中城固机场60公里,现已开通西安、上海、北京、深圳等多条航线。 全社会用电量39838.1万千瓦时,增长2.8%。其中居民生活用电量18281.6万千瓦时,增长11.8%。工业用电量8463.3万千瓦时,增长1.5%,工业中制造业用电量3573.7万千瓦时,增长7.3%。 六、贸易及旅游 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31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分地域看,城镇完成19亿元,增长13%;乡村完成6.31亿元,增长19%。分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额21.96亿元,增长14.1%;餐饮收入3.35亿元,增长16.7%。 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21.11亿元,增长21%。
批发业销售收入9.86亿元,增长16.3%;零售业销售收入37.9亿元,增长18.5%;住宿业主营业务收入2.24亿元,增长20.1%;餐饮业主营业务收入8.03亿元,增长19.8%。 接待境内外游客378.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4%。实现旅游总收入17.15亿元,增长29.4%。 七、财政、金融 财政总收入完成5.2亿元,同口径增长1.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4亿元,剔除营改增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13.8%。财政支出25.63亿元,增长7%。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146.71亿元,比上年增长9.8%,比年初增加13.06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16.22亿元,增长11%,比年初增加11.4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4.49亿元,增长16.4%,比年初增加9.09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49.61亿元,增长16.9%,比年初增加7.16亿元。 八、教育、科技 全县共有各类学校167所,其中高级中学2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10所、九年制学校12所、小学43所,教学点27个、幼儿园72所。 全县高级中学招生2831人,在校学生8263人,专任教师463人;职业高中招生319人,在校学生831人,专任教师62人;初级中学招生4016人,在校学生12011人,专任教师852人;小学招生3890人,在校学生24492人,专任教师1241人;幼儿园招生4326人,在校学生10585人,专任教师327人。 全年受理专利申请量70件,专利授权量34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经费投入(上年度)763.4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经费投入强度0.14%。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有文化馆1个,影剧院2个,体育场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藏量5.82万册。 全县拥有各类医疗机构444个(含村卫生室391个),其中:县级医院2个,县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县级疾病中心预防接种门诊1个,民营医院2个,社区服务中心(站)603家,镇卫生院22个,村卫生室391个,其他卫生所(室)2个,个体诊所23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586张。卫生技术人员194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80人,注册护师护士937人。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5天,优良率80.8%,轻度污染66天,中度污染4天,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值为60ug/m3,符合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70ug/m3);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值为40ug/m3,超过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35ug/m3)0.14倍;二氧化硫(SO2)年平均值为10ug/m3,符合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60ug/m3);二氧化氮(NO2)年平均值为19ug/m3,符合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40ug/m3);一氧化碳(CO)年平均值为1.2mg/m3,符合国家24小时均值二级标准(≤4mg/m3);臭氧(O3)平均值为70ug/m3,符合国家8小时最大均值二级标准(≤160ug/m3)。降尘量范围为5.87~7.12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6.56吨/平方公里·月,符合省控标准(18吨/平方公里·月)。未检出酸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9。 汉江、牧马河和泾洋河4个断面中,高锰酸盐指数(IMn)等23个基本项目,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级标准,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优。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所监测的高锰酸盐指数(IMn)等61个项目(西乡县监测站监测23项,送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38项),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级标准表2、表3中标准,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优。全县城市道路交通昼间等效声级为66.9dB(A),强度为二级“较好”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