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随着我县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县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持续高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624元,比上年增加1561元,增长9.2%。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321元,比上年增加485元,增长9.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221元,比上年增加2804元,增长8.7%。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县职工收入稳步增长,全县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初步汇总年平均工资50803元,比上年增加2581元,增长5.4%. 八、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力度,实施铁腕治霾“1+17”行动,取缔治理“散乱污”企业22户,拆改燃煤锅炉69台,完成9户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秦岭北麓3个矿区生态得到治理恢复,农村“五改”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环境整治“晋A升级”活动,80%的行政村达到4A以上标准。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各级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不断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注:1、公报中主要经济指标为县统计局年报数据,年末人口为县公安局年报数据,其他指标为有关部门提供。 2、全县GDP、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眉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