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初步统计,2017年全县年末常住人口为38.82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根据公安统计数据显示,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达656518人。其中:城镇人口202592人,乡村人口453926人,家庭户均人口3.6人,人口密度253人/平方公里。 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5782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2%。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59元,比上年增加2424元,增长10.0%;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9189元,比上年增加896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0.8%。 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2017年,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315500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人数14418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人数46254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5500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16967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3404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56.11万人。 2017年,城乡居民生活不断改善,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由37287人下降到31972人。其中,享受城市低保人数由4356人下降到2980人,享受农村低保人数由32931人下降到28992人。 十、职工与工资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年末从业人员为14204人,比上年增长0.2%。其中:在岗职工13887人,比上年增长0.3%;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为112762万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在岗职工为110421万元,比上年增长7.9%。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达79387元,比上年增长9.4%,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9514元,比上年增长7.6%。 十一、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 空气环境质量。采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因子作为空气质量评价项目。2017年,我县空气优良有效天数达334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2.62,在全省88个县中排22位、第二方阵23个县中排位第11,全市15个县(区市)中排位第4。 水环境质量。2017年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现象,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芙蓉江流域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达标率100%。 声环境质量。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9dB(A),建成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森林覆盖率60.09%。全年单位GDP能耗0.4415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10.3%。 全年除交通安全事故外,无其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人数50人。 注:1、统计制度规定,统计数据要上核一级,也即是说县统计局上报数据要经市统计局重新核算评估后才认可。 2、本《公报》所用数据为年快报数据,部分指标为部门初步统计,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正安县统计局 2018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