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已有城镇污水处理厂1座,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个,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75%,比上年增长4.9%(2014年71.5%)。工业废水排放量76700吨,比上年下降10.59%。
(二)生态环境 全年全县造林绿化面积238.1公顷,比上年增长7.7%。其中,人工造林43公顷,增长62.7%;更新造林面积195.1公顷,增长0.29%。森林面积9.9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85.2%。自然保护区4866.3公顷。 2015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有效监测346天,其中优级天数280天,良级天数为59天,轻度污染天数为6天,中度污染天数为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8.0%。良级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和颗粒物浓度,其中臭氧为56天,颗粒物为3天,轻、中度污染天数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 全年县城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3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7微克/立方米。PM10监测浓度年均值均符合一级标准浓度限值,PM2.5满足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六、人口 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2015年全县常住人口15.02万人,比上年增长0.4%。其中,0-14岁2.71万人,15-64岁11.14万人,65岁以上1.17万人。城镇化率为36.92%。 公安部门数据显示,全县户籍人口167605人,其中城镇人口56722人,乡村人口110883人。计生部门数据显示,全县人口出生率12.83‰,死亡率5.75‰,自然增长率7.08‰。育龄妇女人口4.03万人,比上年减少2.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51(女孩为100)。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为预计数,最终核实数以《保亭统计年鉴¾2016》公布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三次产业的划分,第三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和“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三个大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