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共有公益性体育场馆5个,其中:露天灯光球场1个、体育馆1座、羽毛球馆1座、乒乓球馆1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全县运动员在国内重大比赛中,获金牌1枚、获银牌5枚、获铜牌7枚;在省内重大比赛中,获金牌9枚、获银牌5枚、获铜牌7枚。成功举办了第二届海南(屯昌)传统武术邀请赛、2017年屯昌县第八届民间技能大赛、2017年屯昌县全民健身运动会武术比赛等赛事。
五、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 (一)节能减排 县政府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并从严控制能耗大户用电,高能耗行业的生产得到抑制,对推动工业结构性节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2017年,单位GDP能耗为0.2941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0.4%,为完成我县“十三五”下降%的节能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全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65.5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2.83%。 (二)生态环境 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重大进展,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保护能力明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全年造林绿化面积0.5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4.7%。 新建文明生态村34个,累计达到435个。 年末全县有国家三级环境监测站1个,环境监测人员5人。 六、人口 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全县人口出生率15.71‰,死亡率6.16‰,自然增长率9.55‰。全县年末常住人口26.67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46.17%。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为预计数,最终核实数以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海南统计年鉴¾2018》公布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三次产业进行划分。 3.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