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业和建筑业 2017年,全县现有工业企业635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4家;规模以下工业99家;个体工业532家。涉及水泥制造、水泥混凝泥土配送、木材加工、供电、发电、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木制家具制造、花岗岩荒料开采、花岗岩水磨石加工、水泥预制品预制、页岩砖制造、环保砖制造、大米加工和花生油加工等行业。2017年,全县工业完成总产值92305万元,同比增长2.4%。其中,规模以上完成工业总产值44323万元,同比减少7.0%。全县工业实现销售总产值43296万元,同比下降7.5%。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供电量增长6.9%;水泥产量下降7.0%。 规模以上工业分行业看: 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2017年,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4462万元, 同比下降9.5%。木材加工业:2017年,全县规模以上木材加工业仅完成工业总产值2971万元, 同比减少39.0%。供电行业:2017年,屯昌供电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6891万元, 同比增长8.5%。 规模以下工业稳增长。2017年,全县规模以下工业完成总产值47982万元,同比增长3.0%。其中:屠宰业增长4.9%;自水供应业减少11.5%;木材加工业增长19.3%;水力发电业增长4.9%;花岗荒料开采业增长13.6%。 表三:2016年主要工业品产量
全年全县建筑业完成增加值6.59亿元,比上年增长5.2%。本县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单位3个,与上年持平。 (三)房地产业和旅游业 全年全县房地产业完成增加值4.62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全年房地产项目房屋施工面积101.46万平方米,下降13.5%;竣工面积6.78万平方米,下降79.3%;销售面积30.4万平方米,增长89.4%;销售额14.75亿元,增长122.8%。 全年全县接待旅游过夜人数47.33万人次,增长13.3%。旅游接待过夜收入2.66亿元,增长22.6%。 (四)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全年全县批发零售业完成增加值9.17亿元,比上年增长9.2%;住宿餐饮业完成增加值4.46亿元,比上年增长6.7%。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37亿元,比上年增长10.4%。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21.16亿元,增长10.4%;乡村零售额4.2亿元,增长10.7%。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18.25亿元,增长10.2%;餐饮收入7.11亿元,增长11.1%。 (五)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 全年全县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实现增加值1.02亿元,比上年增长5.1%。 全年完成旅客运输量432.9万人,增长3.7%;货物运输量127.3万吨,增长3.9% 。旅客周转量23205.7万人公里,增长4.8%;货物周转量6392.2万吨公里,增长4.3%。 全年邮政电信业务总量38259万元,比上年增长20.6%。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固定电话81部,增长1.3%;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66部,增长0.4%。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固定电话18部,增长5.9%;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78部,增长0.7%。 (六)金融业和保险业 全年全县金融业完成增加值2.63亿元,增长11.9%。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87.7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3%。其中,住户存款58.78亿元,增长16.2%;非金融企业存款8.53亿元,增长19.3%;机关团体存款13.3亿元,增长18.9%。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35.7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0%。其中,住户贷款17.59亿元,增长68.8%;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8.16亿元,下降6.3%。 全年原保险保费收入9429.69万元,比上年增长20.6%。其中,财产险业务收入2907.91万元,增长19.1%;人身险业务收入6521.78万元,增长21.3%。在人身险业务收入中,寿险收入5223.83万元,增长14.0%;健康险收入977.94万元,增长73.1%;人身意外伤害险收入320.01万元,增长38.7%。 四、文化和体育 (一)文化 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规划馆1个,档案馆1个,综合文化站8个,行政村文体活动室98个,农家书屋119个;全县有线电视用户达30051万户,比上年增长7.0%。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100%和92%。农村公益电影1740场;送琼剧下乡80余场,引进5台县外优秀剧目演出40场。成功举办了2017年农博会开幕式,积极组队参加海南省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中部赛区)。 (二)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