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对三次产业进行划分。 3.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指标采用年平均常住人口进行计算 。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重点项目来自市发改委,价格、居民收入数据来自市调查队,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证券保险交易额来自人行文昌支行,就业数据来自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计委,社会救助数据来自市民政局,扶贫数据来自市扶贫办,对外经济数据、进出口数据来自市商务局,科技节能减排数据来自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文化体育数据来自市文广电出版体育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安监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