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71.59元,增长8.43%;农民人均纯收入9717.27元,增长9.67%(两收入为统计新口径)。 注:(1)本公报中数据为年报快报或初步统计数据。 (2)本文所列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指城镇和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