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人口、民生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72007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91290人;根据全国人口抽样调查结果,2015年末全县常住人口62.4万人,城镇化率为42.96%。 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改善。2015年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1854元,比上年增加4566元,增长12.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65元,同比增长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65元,同比增长8.5%。 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农业三项补贴7682.36万元。农业机械补贴1470万元。全年助学资金756万元,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8203万元,全面改薄资金9181万元,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专项资金108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5218.52万元,乡镇药品零差价补助资金1517万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支出资金10781.56万元,农村低保4676.57万元,农村五保934.7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380万元。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25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1171万元。扶贫资金1273.4万元。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1545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6194.82万元。农业产业化经营4487.01万元。灾害救助57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资金10196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保障体系逐步健全。2015年,全县共救济灾民6564人次。全县城镇享受低保3802人,发放保障金1009.68万元,农村享受低保27806人,发放保障金4664.52万元。全县拥有敬老院12个,实有在院人数211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1个。 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有参保人数32.1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99924人,养老金支出10756.66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3755.86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76万人,征缴保险费3.12亿元,养老金支出1.27亿元,养老保险基金净增长1.85亿元。目前,我县养老金累计结余5.11亿元,人均结余在全市名列前茅。按照上级文件为全县4501名企业退休(职)人员增加待遇,月人均252元,做到养老待遇一分不少,一分不欠,按月及时发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共1.76万人,离退休人员5830人。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2.98亿元,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7亿元,滚动结存3562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9.9万人,参保率为100%,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1亿元。设置定点医疗机构259处,其中一级以上医疗机构26处(县级医疗机构3处,民营医疗机构10处,乡镇卫生院13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233处,方便了居民群众的就诊报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3.86万人,收缴基金7896万元,圆满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全年共有176个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职工4.9万人,征缴工伤保险基金2402万元,征缴基金和扩面按照全市进度都为第一名。共收缴失业保险金542万元,新增参保人数1600人,按照文件规定,将失业人员失业金提高到每人每月850元,人均提高50元。生育保险征缴201万元,保险费支出35万元,本年结余239万元,累计结余606万元。 劳动就业进一步扩大,就业形势稳定。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628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4300人,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人员747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 注:(1)本文所列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本文所列各项数字为年报数或初步测算数,正式数据请以《成武统计年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