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2017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6379人,其中城镇低保838人,年人均补助3606元;农村低保15541人,年人均补助2295元;全年低保金及电费补助支出4066.98万元。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5899张,累计供养五保老人1789人,其中分散供养1115人、集中供养674人。
残疾事业不断推进。全年发放助残致富资金17.30万元、助学金55.26万元、残疾人托养资金21.53万元;发放残疾儿童补助13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61.20万元;发放精准康复配套辅具2641件,免费接受康复服务2461人次。 十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新型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0个;查处违法建设161处,共计26.93万平方米,拆除面积11.12万平方米;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64525户。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全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00多公里,全市62%的村庄达到省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被评为“省级四德工程建设示范市”。小城镇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1%,较上年提高0.79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实施重点环保工作214项,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上年分别削减2.4%、3.7%、6.1%和7.2%,区域环境空气中PM2.5、PM10、SO2和NO2年平均浓度比上年分别改善12.9%、14.5%、17.6%、5.1%。集中开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淘汰燃煤小锅炉1269台,取缔“散乱污”企业246家,停产整治82家,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474家。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污水管道改造、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清河行动”,全民共治的环保大格局正在形成。 全年降水量达584.30毫米,年平均气温14.3℃,日照时数2489.0小时。 注:(1)公报所列地区生产总值(GDP)、增加值等价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所列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字以《高密统计年鉴(2018)》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