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全县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72元,同比增长10.0%。
城镇居民。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076元,同比增长7.9% 。
十、教育 年末,全县有普通中学2所,在校学生2912人,中学专任教师160人;拥有小学共27所,在校学生8162人,小学专任教师613人。 十一、卫生 年末,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42个,其中:医院2个,卫生院19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555张。医院、卫生院技术人员42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07名。 十二、人口与城镇化率 全县年末户籍人口82149人,比上年增加1707人,其中:男性41490人,女性40659人。总人口中:藏族77494人,占总人口的94.3%;羌族436人,占总人口的0.5%;回族1762人,占总人口的2.1%;汉族2395人,占总人口的2.9%。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7.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8.1%,比上年提高 1.19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8.05‰,人口死亡率2.50‰,人口自然增长率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