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年末全县共有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机构18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2个,民办养老机构6个)。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32人,年集中供养标准7800元/人。截至12月,全县共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9532户、19883人(其中:城市1175户、1706人,农村8357户、18177人)。2017年,全县清退低保对象 4337 户6862 人,新增低保对象 1753户10478人,全年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06435人次,支出保障金3684.68万元。对全县3653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按照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1万元。 全年符合政策生育率97.67%,比上年增长0.38个百分点。 十二、民族乡经济 民族乡经济持续发展,民族团结和睦,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县有少数民族人口5256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0.8%;辖区面积53574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8.8%;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1541万元,增长11.9%;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33.4:34.8:31.8。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1709公顷,比上年增加65公顷,增长0.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160元,增收1055元,增长9.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98352万元,增长23.6%。 注释: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兴文统计年鉴-2017》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林业、渔业、交通运输、金融、旅游、招商引资、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数据来源于县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金融办、旅游发展局、投促局、财政局、教体文广局、经商科技局、卫计局、安监局和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