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年末全县基本养老、城镇医疗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3404人、31589人、15065人。全县优抚对象总户数为9009户,享受定期抚恤金人数9009人,享受社会救济对象总人数为21004人。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为7753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农民为13251人。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7个,乡镇敬老院20个,2017年新扩建乡镇敬老院1个。
就业:全县新增就业人员4977人,其中城镇实现新增就业人数为2418人,农村实现新增就业人数为25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06人。 八、人口 全县年末户籍人口64.89万人,年末常住人口59.21万人,分性别看,男性常住人口29.9万人,女性常住人口31.86万人,人口性别比为103:100(男比女)。全年出生人口8968人,出生率为13.18‰;自然增长率为8.64‰。 九、环境、安全生产 环境: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2.9%;完成全县环境污染治理项目15个,完成全县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额2350万元。工业三废排放达标率9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 安全生产:全县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90起,死亡9人。与上年相比,事故增加30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性)15起。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评估数据。 2、本地区生产总值和有关产值指标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为初步核算数据。 3、本公报社会指标数据来源于各部门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