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加强。2017年,全县拥有收养性单位15个,床位1916张。 社会保障体系取得新进展。全县现有城乡低保人数分别为8539户,12783人。城镇保障标准为550元/月,农村保障标准5300元/年,全年共发放资金4056万元。 全县累计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6101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12871万元,企业人员养老金支出39351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出6629万元,支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1491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29.86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12.65万人。 注: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数据。 1、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 2、规模以上工业数据为1-12月累计数据;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为1-12月累计数据; 4、年末总人口为2017年公安人口年报数。 5、出生死亡人口数据为计生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增幅按可比口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