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3.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5万人。城镇化率40.4%,比上年提高1.26个百分点。 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11.34万户,总人口为39.41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9.90万人,女性人口19.51万人。全年出生人口4667人,死亡人口4218人。 按照住户一体化改革后口径统计,2017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93元,同比增长8.4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80元,比上年增长8.4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40元,比上年增长8.54%。 年末离退休、退职人员2.2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4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0.81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14.95万人。城镇社会保险覆盖率98%。 全县共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4个,共有床位数1059个(不含滩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6610人,其中城镇低保761人。 十、资源环境与城市建设 全县国土版图面积1048.74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16.9%。 城市全年供水总量520万吨;污水处理厂4个,垃圾处理站9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95%,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70%。 注:1.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量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单位提供; 3.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快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