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共投入民生工程资金310855.07万元,增长16.9%,其中中央资金147458.89万元、省级资金71559.09万元、市级资金148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1799.12万元、其它资金58552.97万元。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人民币口径,下同)3607521万元,同比增长17.8%,比年初增加421529 万元,其中:住户存款2469603万元,同比增长12.1%,比年初增加267744 万元。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629046 万元,同比增长32.3%,比年初增加398075万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993031万元,同比增长25.9%,比年初增加204338万元。 七、文教、卫生和环境 年末全县拥有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文化馆1个,体育馆1座,剧场1个,影剧院3个,公共图书馆1个,公共藏书量10万册。有线数字电视用户23280户,电视新闻综合频道覆盖率98.5%。 年末全县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2家,省级创新型企业9家,省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26家。全年专利申请量1272件,同比增长7.8%,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973件,同比增长36.1%。专利授权量255件,同比下降40.3%,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2个,同比下降61%。 年末全县幼儿园数248个,比上年增加15个,在园儿童47849人。全县共有小学187所,比上年增加6所,在校学生117489人,招生20852人,毕业生21206人,小学专任教师5518人。初级中学43所,比上年增加1所,在校学生44791人,招生15850人,毕业生13291人,专任教师2526人;高级中学3所,与上年持平,在校学生15357人,招生5098人,毕业生5319 人,专任教师856人;完全中学2所,在校学生3704人,招生1058人,毕业生1040人,专任教师211人;特教学校1所,在校学生298人,招生108人,毕业生32人,专任教师46 人。全县中等职业学校6所,在校学生12987人,毕业生5717人。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53个(包括公立、私营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会服务中心,不含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医院13个,卫生院2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妇幼保健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机构床位4623个,比上年增加301个,其中医院2924个,卫生院162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个。卫生机构人员4534人,比上年增加34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851人,执业(助理)医师1465人,注册护师、护士1520人。卫生防疫人员21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3‰,婴儿死亡率4.16‰,产妇住院分娩比例100%。 全年全县工业废水排放量达标率和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均为100%。年末森林覆盖率19.5%,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林木绿化率2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193.3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6%。 全年能源消费总量78.31 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为0.5110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4.25%。 八、交通、运输、邮电、旅游 年末境内公路里程3800公里,比年初增加183.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8.1公里,国省道240.4公里,县道287.7公里,乡道670公里,村道2584.0公里。 民用汽车拥有量166561辆,年末城市公交车70辆,出租车422辆,登记营运客车353辆,登记营运货车8860辆;全年公路客运量599万人次,同比下降13.8%,客运周转量42584万人公里,同比下降12.0%;货运量3221万吨,同比增长6.9%,货运周转量785058万吨公里,同比下降0.6%。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63797万元,同比增长13.9%。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4.8万户,同比下降4.0%,移动电话用户82.5万户,同比增长13.6%,年末计算机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4.9万户,同比增长40.6%。 全县有旅行社2家,服务网点7个,三星级宾馆1家,国家AA级景区1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国家级旅游扶贫村16个,四星级农家乐2家。全年共接待境外游客1000人次,国内旅客220万人次,旅游收入15亿元。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7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555元,同比增长 10.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510元,可比口径同比增长8.6%,其中人均工资性可支配收入17136元,同比增长9%;家庭经营性可支配收入3725元,同比增长13%;财产性可支配收入1832元,同比增长2%;转移性可支配收入2817元,同比增长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671元,同比增长3%,其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4553元,同比增长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3.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平方米,同比下降4%。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256元,同比增长10.0%,其中,人均工资性可支配收入2500元,同比增长12.6%;家庭经营性可支配收入5380元,同比增长11%;财产性可支配收入27元,同比增长17%;转移性可支配收入2349元,同比增长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336元,同比增长8%,其中人均食品支出3175元,同比增长1%。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4%。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5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44440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53067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78.0万人,其中村干部1756人,被征地农民3441人,城乡居民77.4万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149.0万人。 年末全县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58个,比上年减少9个,床位数4699张,同比下降16.8%。全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158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4007人,同比分别减少2172人和12593人。农村五保供养人数为10875人。全年结婚登记19047对,离婚登记数4100对。 全年联网直报道路交通领域事故26起,死亡15人,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人员死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人,消防、建筑施工及其他各领域无人员死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亿元GDP死亡率为0.1人,同比下降40.8%,道路万车事故死亡率0.94人,无重特大事故。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按照GDP数据修订相关规定,2015年对2013年、2014年生产总值数据,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进行了修订。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项目;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统计范围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 4、2016年省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了公路水路运输小样本抽样调查,以确定当年运输量基数,因此与2016以前年度数据不可比。 5、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数据来源:招商、外资、财政、金融、教育、卫生、环境、交通、邮电、旅游、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数据分别来源于县招商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教育局、县卫计委、县环保局、县交通局、邮政局、旅游局、县国调队、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其他数据来源于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