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年发明专利申请共752项,同比增长30.8%,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54件。全县高新技术企业5家;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总产值为41.6亿元,同比增长15.6%。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6年全年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共举办展览4个,组织文艺活动52次,举办训练班4次,培训结业人次220人次。全年影剧院演(映)场次6935 场,观众人次达125.521千人次。公共图书馆总藏量10.7万册。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藏品 215件(套),其中三级以上藏品 34件(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个,省级 5个,市级 9个。五河民歌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钱杆舞、旱船舞、清明庙会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打铁舞被列为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6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不含诊所)246 个,其中:医院12个,卫生院14 个,社区服务中心 4个,妇幼保健院 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个,采供血机构 1 个,卫生监督所(中心) 1个。卫生技术人员 2407 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706 人,注册护士934人,药师(士) 102人,检验师 87 人,医院、卫生院共有床位 2716 张。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683883人,比上年增加6976人。其中按照区划分:城镇176775人,占总人口的25.8%。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6.6‰,比2015年下降了2.6‰;死亡率为3.5‰,比2015年下降了2.1‰;自然增长率为13.1‰,比2015年下降了0.5‰。 全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2660元,比上年增加1066元,增长9.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5349元,比上年增加2409元,增长10.5%。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5915人和28299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4703人。 年末有各种社会福利机构21个,全县有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3455张。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县县级环境监测站1个。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厂1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3.0%。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全县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 5、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增长按可比口径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各项指标为快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