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县居民可支配收入22279元,增长9.7%。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8843元,增长8.8%;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7204元,增长9.1%。2017年,全县城镇非私营从业人员平均工资58314元,增长13.1%。全县最低月平均工资标准为1250元。 2017年末,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43家,社会福利收养单位床位5356张,收养2897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人数分别为3.64万人、6.46万人、3.10万人、3.03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06.8万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58.2万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0.41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01万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0.87万人,享受传统救济人数0.12万人。2017年,全县累计发放低保金1.58亿元。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每人546元/月,比上年提高6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每人4320元/年,比上年提高720元/年。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8348对,离婚2932对。全县共有福利彩票销售网点75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11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731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7年末,全县已探明的有铁、铜、矾、铅锌、紫砂、石灰石、高岭土等28种,其中铁矿石储量7.0亿吨,硫铁矿储量4.22亿吨,铜矿储量117.7万吨,铅锌矿储量51.39万吨。全县森林面积4.12万公顷,当年造林810公顷,共有活立木总蓄积量450.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16.39%。 2017年,全年平均气温为17.1℃,年最高气温40.1℃,最低气温-3.7℃。全年降水量1132.62毫米,日照时数1513小时,日照百分率34%。全年水资源总量27.6亿立方米,全县淡水水域总面积2.24万公顷。 2017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114.99万吨标准煤,增长1.9%。其中:电力消费16.92亿千瓦时,增长6.9%。全县万元GDP能耗(等价值)0.4261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74%。 2017年,全县工业共排放二氧化硫797.42吨,废水149.26万吨,废气65.85亿标立方米,产生固体废物237.15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633.35吨,烟(粉)尘排放量1683.68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91%,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率100%,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以上302天。 2017年,全县共发生生产经营类事故84起,死亡41人,受伤83人。其中生产经营类交通事故80起,死亡36人;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5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3.16人,比上年上升4.6%。共发生火灾347起,直接经济损失860万元。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全县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邮电业务总量未包含民营快递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