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贸易 全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04亿元,增长14.4%,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84亿元,增长29.1%。分城乡看,城镇实现零售额13.69亿元,增长13.9%;乡村实现零售额7.35亿元,增长15.2%。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零售额分商品看:日用生活消费品保持较快增长。粮油、食品类增长52.0%;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0.6%;日用品类增长14.5%。汽车销售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汽车类实现零售额增长28.0%。 六、对外经济 全年新签约外资项目12个,实际利用外资金额1185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5.9%。新签约内资项目31个,引进县外资金金额106.98亿元,增长36.8%,出口总额16300万美元。 七、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和旅游 全年完成货物周转量72504万吨公里,其中:公路货物周转量56752万吨公里,铁路货物周转量15752万吨公里。公路客运量340万人,铁路客运量67.32万人;公路货运量630万吨,铁路货运量10.77万吨;全县境内公路里程1193公里,铁路营业里程23公里。 全县邮电业务总量12663.8万元,增长8.1%。其中:邮政业务总量1114.4万元,增长13.6%;电信业务总量11549.4万元,增长7.6%;固定电话用户2.82万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4.1万户;计算机宽带互联网用户3.43万户。 全年全县旅游总人数198.95万人次,增长31.8%,实现旅游综合收入9.83亿元,增长30.9%。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6.53亿元,增长5.2%,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99亿元,增长1.3%,税收收入13.57亿元,增长0.7%。全年财政支出22.32亿元,增长3.7%。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3.77亿元,比年初增加14.73亿元。其中:单位存款22.93亿元,比年初增加3.73亿元,个人存款55.6亿元,比年初增加5.55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8.75亿元,比年初增加14.19亿元。其中:短期贷款7.08亿元,比年初减少0.55亿元,中长期贷款38.65亿元,比年初增加14.65亿元。 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2432.24万元,增长21.1%。其中,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德安分公司实现保费收入4323.24万元,增长12.2%;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德安分公司保费收入8108元,增长26.5%。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3917.42万元,同比增长21.1%,其中,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德安分公司赔款支出1877.42万元,增长17.9%;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德安分公司赔付支出2040万元,增长24.2%。 九、教育、文化、卫生 2016年年末,全县共有普通中学14所;小学8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幼儿园57所。普通中学专任教师527人,招生人数3492人,在校生9082人,毕业生2450人;小学专任教师800人,招生人数2855人,在校学生16307人,毕业生216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2016年年末,全县共有公共图书馆1个,馆藏图书15万册;博物馆1个;体育场5个;电视台1座,有城镇有线电视用户2.03万户,农村有线电视用户1.08万户。年末乡镇综合文化站15个,年末全县共建成农家书屋90个,其中本年更新52个。 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9家,其中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12家,妇幼计生中心1家;全县共有卫生计生人员总数83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76人,注册护士329人;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88张,其中医院床位550张,乡镇卫生院143张。 十、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根据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统计,年末常住人口159002人,比上年末增加1095人。其中,城镇人口85681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3.89%,比上年末提高1.76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2148人,出生率13.56‰,比上年提高0.08个千分点;死亡人口971人,死亡率6.13‰,下降0.0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7.43‰,提高0.1个千分点。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90元,比上年增加2369元,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1元,比上年增加1138元,增长9.0%。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20130人,城镇基本失业保险人数5317人。年末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64911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数116302人。为城镇低保对象46068人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基金1485.49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59724人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基金1173.08万元。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快报统计数。 (2)公报中所列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口径为计划投资500万元。 (4)如本公报数据与统计年鉴数据不一致时,以统计年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