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18元,比上年增加1855元,增长9.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53元,比上年增加2372元,增长8.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34元,比上年增加952元,增长9.0%。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9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7万人,困难人员再就业426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 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5.45万人(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67.8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1.2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6.3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35.4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2.07万人。 全市共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0个,拥有床位1616张。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7.16万人,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60元,农村居民保障标准每人每年3470元。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5.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6.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 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通过该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费支出的影响程度。 指标数据来源: 本公报中公路里程、公路运输数据来自市交通局;车辆数据来自市车管所和市农机局;铁路运输数据来自市铁路办;邮电数据来市邮政管理局和市工信局;旅游数据来自市旅游外事(侨务)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榆林分行;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证券、保险业数据来自市金融办;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科技成果、技术合同、专利等数据来自市科技局;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视数据来自市文广局;报纸、期刊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档案数据来自市档案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局;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局;水利数据来自市水务局;环保数据来自市环保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安监局;城镇就业、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社局;社会福利数据来自市民政局;造林面积数据来自市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