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数平稳增加。2016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25236人,比上年增长1867人,全县出生人口2983人,比上年减少521人,出生率为13.2‰;死亡人口1061人,死亡率4.7‰。人口自然增长率8.5‰。计划生育率95.87%,节育率92.22%。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2016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13元,比上年的12987元减少1274元,减少9.8%。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9967元,比上年的31260元减少1293元,减少4.1% 注:1、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总人口、出生人口为公安局数字。 3、出生率、自增率、计划生育率为计生局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