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指住户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注释 1、户籍人口数和户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年报数;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为卫计部门按户籍和现住地口径统计的年报数。常住人口为统计部门抽样调查推算出的人口数。 2、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绝对值和增长速度均为现价计算。工业增加值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可比价计算。 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可比价计算。 数据来源 本公报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人社局;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林业数据来自林业局;公路里程、公路运输客货量、周转量来自交通运输局;年末互联网用户数来自电信公司、网络公司、移动公司;金融业数据来自人民银行陇县支行;保险业数据仅包括县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局;气象数据来自气象局;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视、图书等数据来自文化广电局;卫生、新农合数据来自卫计局;社会服务、低保和五保供养数据来自民政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环保局;生活垃圾数据来自住建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安全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