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口、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 年末常住人口为86.95万人,按城乡分,城镇人口40.84万人,农村人口46.11万人;按性别分,男性44.09万人,女性42.8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77‰;死亡人口0.68万人,人口死亡率为6.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20‰。年末城镇化率46.97%,比上年增加1.94个百分点。 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888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5%。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052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2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5.0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64万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4.74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52.4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5.0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3.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59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0.0118万人。 2017年全县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1607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578.8万元;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9223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6340.8万元。 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数60张,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数51人。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000万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1500万元。 2017年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2812元,同比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13489元,比上年增加239元,比上年增长1.8%。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8504元,同比增长9.0%;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422元,比上年增加1554元,比上年增长8.6%。 十、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活立木蓄积661.23万立方米。全年完成造林面积6374公顷。自然保护区7个,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挂榜山小鲵自然保护区;全县自然保护区面积17300公顷。新成立湖南太白峰国家森林公园、大江省级森林公园。 2017年发生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7起、死亡11人,铁路路外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施工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公报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资料来源:本公报中部分农业数据来自县农村工作部;招商引资数据来自县商务局;交通运输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邮电通讯数据来自县邮政局、电信局公司;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县人民银行;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教育相关数据未包括金洞管理区);科技数据来自县科经委;出生死亡等人口数来自卫计委;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民政局;林业数据来自县林业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安监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