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公报中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起点标准为计划总投资额500万元。 4、常住人口数据由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资料推算;户籍人口数据由回民区公安分局提供快报数。 5、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6、教育、医疗卫生数据为回民区辖区范围。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企业注册数来自区市场监管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区公安分局;财政数据来自区财政局;对外经济数据来自区区域经济合作局;文化、体育数据来自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数据来自区卫健委;教育数据来自区教育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区统计局和调查队。 |